2007-10-31

GIFT

某一天,我照例在午餐的離峰時段一個人去吃飯。旁邊坐著一對大學生模樣的情侶,兩人吃完了飯但還沒走,開開心心地聊著天。
我無意偷聽人家說話,但我剛好就坐在他們身邊。這原本是四人座的位置,因為中午生意好,被拆成二加二,所以座位之間真是近的不得了。
他們的對話就這樣一字一句地溜進我耳裡。
女孩說:我小時候學過畫,甚至想考美術學校。
男孩問:為什麼沒繼續畫?
女孩說:唸美術的出路不好,而且,明明是很喜歡的興趣,拿來當工作做實在太慘了。
真的嗎?我問我自己,以寫作當工作的自己,真的有那麼慘嗎?
我在國一那年第一次參加作文比賽就得了獎,很驚訝地發現原來我是會寫東西的人。
因為愛讀故事、編故事的天性,我開始寫起小說來。就在唸書唸得天昏地暗的國三,以我們班上的一對情侶為主角,寫出但沒寫完我的第一篇小說。
就這樣,一直寫一直寫,從沒間斷地到了今日。
所以,每當有人說很羨慕我有寫作的才能之際,我總是在心裡OS:你知道我這輩子花了多少時間在寫寫寫嗎?
對我而言,寫作已經不是我的才能,而是我的本能。寫到很忙很煩時,會想休息,但從沒想過要不寫。
就好像音樂天才,仍必須每天花大量的時間練習一樣。英文裡稱天賦為Gift,上帝固然是給了你一個禮物,但如果你不去打開它、不去愛惜它、不去維護它的話,你的禮物很快就會重回上帝手裡。
女孩說的話,我也曾經想過。大學畢業那年,我給自己找的工作設了兩個條件,一是不要與電腦有關,唸資管系的我那四年和電腦沒有來過電;另一個條件是不要寫東西,因為我還想保有自己寫小說的能力與樂趣。
真是命運的安排,我竟然進了電腦雜誌當記者。所以,做人真的不要太鐵齒。尤其是像我這種天生就鐵齒到不行的人,老天爺總是會冷不防地敲我一下,讓我知道祂的存在。
但過了這麼些年,我開始有點感謝老天爺。因為我終於瞭解到,拿興趣當工作並沒有那麼慘,最悲慘的是要去做自己根本沒興趣也不喜歡的工作。
不過,在我對著電腦敲出一堆電腦名詞與術語時,我知道,我的目標只完成了一半。
能以寫作當工作的確很好,但是,能自由地寫自己最想寫的東西才是最好。那是什麼呢?我心裡早已數。
我認為,有了夢想而不去實踐的人,必然會遭天譴。所以,我一定要繼續努力去完成我的另一半目標。
就這樣繼續地一直寫寫寫,寫到下輩子,下下輩子,希望自己能一直保有這麼貴重的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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