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又動了「分手」的念頭。對象是客戶。
我在感情的分手經驗少的可憐。無論是愛情或友情,不管討厭誰或不喜歡誰,轉身離開搞消失,或者迎面相遇裝不熟,是我認為最快速有效的作法。
說到底,我與老板的分手經驗更少。只有一次。總之,是順利辭職了,從此互相不往來。
我一直以為,分手是一件容易的事,只要無所求而且心意堅定就行了。
偏偏,每次一動念想與客戶分手,就覺得千頭萬緒,不知從何說起。
既然打算分手,就不致於期望再從客戶那裡得到什麼生意。不過,光是這樣還不夠,地球是圓的,客戶會跑的,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在什麼情況下會重遇,到時會給你帶來新商機或重重一擊?
所以,非得要好好分手才行。
唯一的經驗,不知道算是失敗還是成功。我對超會指派額外工作的W客戶提出分手,她在電話另一端大驚失色,拜託我無論如何再多做幾個月。
幾個月後,她離職了。換了另一個負責人,不再囉嗦也不再派工作。甚至只用email往來,連電話都很少通上。
這時候,我又覺得這個客戶這個案子算是不錯的了。
說到底,我還是沒想出來該怎麼和客戶分手,才能符合「遺憾但算圓滿」的最高境界。
每次都在心裡尖叫:「我不想再接你的案子了。」但表面上,仍維持專業而禮貌的應對進退。
也只有在這種時候,我會蠻討厭自己的太陽月亮都落在天秤座。簡而言之,根據韓良露老師的說法,天秤座的人根本就很難主動離開一段關係。
雖然我承認。但我還是想分手。人生就是有這麼多難以順心如意,但又無足輕重的小討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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