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不夠格如此自稱,但想把它當做目標之一。
從小,我就愛跳舞。
小學時,曾經在放學後隨著同學去參觀舞蹈教室,看其他小朋友上芭蕾舞課,心嚮往之。
但流連忘返又沒向家裡事先報備,就是搞到我爸媽拼命找小孩,連學校也一起動員。
回家後,被罰抄寫十遍課文。從第一課抄到最後一課。
(但上升人馬畢竟還是受寵,其實我只抄了五篇課文,我媽就叫我上床睡覺去。)
長大後,反而很慶幸自己沒去學芭蕾。
因為大家總說,年紀太小就拉筋會長不高。而我,偏偏很喜歡自己逼近170的身高。
雖然和跳舞的第一次接觸是以受罰收場,但並沒有阻擋我對跳舞的強烈興趣。
升上高中,結識了志同道合的同學,開始了跑舞會逛舞廳的生活。
八○年代末期,舞禁正處於即將開放的前夕,雖不致於偷偷摸摸,但也無法光明正大。
某次,有間號稱台南最大的舞廳開幕了,我們一群「舞友」自然蠢蠢欲動,甚至各自編理由欺騙父母要求外宿,實則想趁著週末開幕夜去狂歡。
這個計畫最終也以失敗收場。因為前總統蔣經國先生就在計畫遂行的前幾天去世了。
連電視節目也變成黑白,想當然爾,所有聲光娛樂場所全部禁止營業。
接著放寒假,「舞友」聚不到一塊,這個計畫無疾而終。
接下來,進了大學,就這麼狂跳了四年。
我所就讀的某科技大學有一項「古老」的傳統,在每一場舞會裡,大概有三分之二的時間都在跳交際舞,也就是現在最流行的國標舞。
所以,我們剛成為新鮮人,學長學姊就忙不迭開起舞蹈課,為我們惡補探戈、恰恰、吉魯巴、華爾滋、布魯斯……
本人因為天資聰穎(笑),把每一種舞的男方女舞步都學了起來,既可被人帶,也可帶人跳。
剛開始我最喜歡探戈,偏愛它強烈又有氣勢。後來喜歡吉魯巴,最享受在極快拍的音樂裡輕快踩著雙腳的跳躍感,心情彷彿也飛揚起來。
那時,本校每學期舉辦11場舞會,九個系各自辦一場,另兩場則由學生活動中心主辦。上學期迎新,下學期送舊。
甚至就連台大每年校慶在椰林大道舉辦的露天舞會,我們也會吆喝一群人前去。
我的舞友遍佈各年級、各系所,雖然素不相識,但一進到舞會場地裡,大家就會很有默契地聚在一起玩。
舞會的場地,就在社辦所在大樓的地下室。所以,只要聽到樓下的樂聲,社團夥伴就很清楚要到哪裡找我。
四年裡,除了每年22場舞會,因為在社團負責活動的關係,我還學了一堆土風舞兼編了幾支帶動唱與啦啦隊舞,途中還插花去舞蹈社學了半年多的爵士舞。
但再怎麼說,大學時期的我充其量只是舞棍,離舞孃還遠的很。
畢業後開始工作的頭幾年,也曾跟著好友去了幾次舞廳。但慢慢地,也淡了,沒了。
生活裡,動腦的時間與機會愈來愈多,相對地,就會愈來愈少使用自己的肢體。
後來為了健康(其實是瘦身)的考量,開始跳起韻律舞。但那畢竟比較像運動,而不是舞蹈。
再更後來也是為了健康(心臟有輕微狀況故不宜從事劇烈運動)的考量,轉而學瑜珈。
個人認為,瑜珈是擺姿勢,根本與舞蹈扯不上關係。幾堂課之後,我放棄了它。
然而,對舞蹈的喜愛,畢竟已經深植在我心裡,當占星課的學習穩定進行之後,我忍不住分心去尋覓舞蹈課程。
最近半年,開始學起中東肚皮舞。
入門課程只上完一半,大部分的基本動作都做的很醜很滑稽,但跳舞這件事還是令我覺得開心雀躍。
重拾舞蹈的過程裡,讓我重新認識自己的身體,震驚地發現雖然我們會使用四肢,但對身體其實缺乏控制力。
課程還在進行中,「舞孃」是給自己的目標。不過,最重要的不是完成目標,而是享受完成目標的過程。
年紀愈來愈大,還能找到令自己重燃熱情的事,我真心覺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。